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

发布时间:2023-06-24    来源:本站

一、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

1、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包括: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,即紧急避险的目的。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,即紧急避险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。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。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,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等等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,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,造成损害的,不负刑事责任。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
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,不适用于职务上、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。



二、紧急避险要承担民事责任吗

1、紧急避险,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另一小的合法利益,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。对于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,该如何赔偿呢,根据我国法律,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,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
2、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,紧急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,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;受害人要求补偿的,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。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,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,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
3、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,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

4、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,造成损害的,不负刑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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